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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闻中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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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政府积极参与国际海事事务,不断完善海事管理机制,持续提升履约能力 |
来源: 发布时间:2009-11-10 点击数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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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9日,国际海事组织审核组开始对我国履行国际海事公约的总体战略、制度安排、工作程序、履约资源和效果等情况进行为期10天的全面审核,交通运输部、部海事局、上海海事局和天津海事局代表我国政府迎审。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徐祖远出席首次审核会议并致辞。 2008年5月,交通运输部代表我国政府向国际海事组织正式提出审核申请,并明确了履约总体战略,即加强协调合作,建立沟通机制,运用航运新科技,有效实施海上安全和环境保护的国际法则,采纳适宜的国际性建议,建立健全海事管理法规体系,不断提高和持续改进中国海事的总体表现和能力建设。
上海到广州货运 上海到成都货运 上海到贵阳货运 徐祖远在致辞中说,作为海运大国,我国政府积极参与国际海事事务,不断完善海事管理机制,持续提升履约能力,连续10次当选国际海事组织A类理事国,先后加入了国际海事组织制定的40多个国际海上安全和防污染公约、议定书及其修正案。我国政府自愿接受国际海事组织的审核,这既是对我国海事履约能力的审核,也是对我国海事监管能力、服务水平和工作成效的综合检验,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我国海事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,为我国水运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贡献。 据了解,为促进《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》等6个强制性国际海事公约及相关文件的全面、有效和统一实施,国际海事组织自2006年起在全球范围内推行成员国自愿审核机制。该审核机制在自愿的基础上,对各成员国就其加入的几乎所有国际海事公约的履约状况进行审核,特别是对成员国海事主管机关管理工作进行审核,旨在通过履约审核,帮助成员国提高履约能力,达到海上安全和环境保护的共同目标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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